第58章(1 / 2)
“可你要是一时冲动,去邀仙台抢婚,却是必死无疑了。”
“蛇蛟化龙自有时,再嚣张的山火也有下它一场暴雨的时候,咱们静待时机便好,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老东西难道不喜欢林娃儿么?只是……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总有那么一天!总有那么一天!!”
仇滦的脸侧鼓的像个馒头,气息粗重,肩膀扔开酒佬说一句拍一下的老手,气冲冲只道:“我要去救他!”
“我看你是去送死!”酒佬头皮快炸了,他是知道性憨的人犟起来有多犟的:“救?你仇滦有几条命去救?你救得出来么?你是去送死!只是去送死!憨子!傻子!”
“我就是憨!就是傻!”仇滦转脸过来,眼睛通红,泪水滚滚而下:“我心疼他,他一定很怕!”
“不管救得出来……救不出来……”仇滦涩住声,只道:“前辈,我要去,死了也成,起码……看见了,我叫他不要害怕。”
真正喜欢一个人,很奇怪的是,你总会觉得他可怜,觉得替这世间怎么补偿他都不够,哪里舍得他受一丝一毫的委屈,起码仇滦不舍得,他心都快碎了。
“前辈,你不懂,那种时候,没有一个人去救他,没有一个人去看他一眼,陪他一程,我会心疼…”
第46章 江湖个个精神病
这是林悯第二次登上邀仙台。
每一次,都能把他吓个半死。
这世上任何一个正常人得知要嫁给一个精神病都得害怕,这种感觉,好比前途一片光明,走得好好的,突然有人兜头给你罩了一个黑布袋,冷不丁再甩你一闷棍,只是一片眩晕糊涂的绝望和恐慌。
这场景真他妈梦幻,以林悯的嘴,被逼换上女人嫁衣,梳起出嫁的妇人头,插了满脑袋明灿灿钗环首饰,凤冠霞帔一件不落,红盖敷面,大红花绸他一头,身着同样喜服的轩辕桀一头,两人牵着,在黄昏时分,落日恢宏,山风微微的台阶上缓缓行走,他能破口大骂四十分钟不重样。
他愿意骂人的时候是有这种本事的。
前提是,这个瞎了狗眼,有女人不要,非要瞅着他这梆硬的大老爷们儿祸祸的不是轩辕桀这真疯批。
在林悯心里,此人是个彻头彻尾,货真价实的神经病,谁敢跟神经病对着干?
再怕再慌,也只能按兵不动。
虽然他一口一个娘的叫自己,谁知道自己的命在他这里算什么,他精神又不正常。
正常人是不会追着一个男人叫娘的,也不会强逼着要娶一个男的。
宋巡作为魔宫里的读书人,被宫主委以重任,连夜赶了又臭又长的合婚祷词在邀仙台天之极处,一轮宏美落日下,正向而立,郑重对天宣读。
“……山盟即证,海誓无绝,三生石畔有旧名,十世谱上书今生,红丝早系,神仙眷侣,一堂缔约,满室欢好……”
五颜六色的花瓣飘飘洒洒,侍女们衣着喜庆,面色肃穆,笑也不敢笑,哭更不敢哭,每个好似那枯槁死木一般的混着活命活日子,在宫主和宫主夫人周围撒花瓣,一路撒的手都酸了。
行至半途,轩辕桀忽而似是喜悦再也按捺不住,轻轻地将手里的红绸子拽了一拽。
他这里一拽,那头盖着金线绣合欢的红盖头下的林悯自是有觉,身形也跟着晃了一下,在峰顶台阶之上显得单薄,动也不动了。
只听轩辕桀偏头对他笑道:“娘,本来咱们那里有风俗,成亲之前,不许新娘新郎见面说话……阿桀忍了多时了……”
接着他道:“可我实在忍不住了……”
林悯脸上一凉,微风吹拂上来,抬头瞪大眼睛时,那红盖头已在半空中飘飞。
风势一微,红艳艳的一块布便旋转回寰着跌入了万丈深渊。
轩辕桀在大红喜服衬托下,更是面如玉,人似虹,因此时很喜悦的缘故,没有了那种深沉寂静的死气和残忍,他笑着凑上来,两根手指抬起来林悯的薄下巴,凑上去含住他的唇吻了一吻,分开时脉脉有情:“我喜欢瞧着你,我愿意瞧着你……”
“你还是那么美,你还是这么好,你又回来了。”
“阿桀娶了你,咱们再也不会分开,没有人能够让我们分开了……”
林悯唇上湿湿的,根本听不见他讲什么屁话,脑子里只有“完了,老子完了。”
这一句,滚动弹幕,在脑子里不停重播。
身上轻起来,脚也离了地,是轩辕桀急,将娘抱起来,飞上去成婚。
林悯在他怀里,只觉自己也是那一块轻飘飘打着旋儿落下山崖的红盖头,无穷的下坠感。
轩辕桀这新郎官儿抱着新娘子站在宾客众多的邀仙台上时,宋巡那又臭又长的合婚赋还没念完。
他们宫主大手一挥,忽然像个真正单纯的小孩子那样耍起脾气,完全忘了自己是个浸淫沉浮多年,杀人如麻的魔教头子,轩辕桀仿佛回到了人生中最快乐的,娘常常把他抱在怀里的时候:“不要念了不要念了!快快三拜罢,三拜完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