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1 / 2)
“?”简淮瑜后退半步,笑着摆手,“婉拒了,这香水我无福消受,太硬核。”
给卧龙喂胡萝卜,绝对不会有什么温馨的回应。江牧椿被马感谢的蹭蹭,卧龙会把他衣领子当口水巾嚼嚼再吐出来,只剩下口水味。
江牧椿把外套脱了,只剩下一件黑色的打底,简淮瑜没说还好,一说确实有点怪。
“所以草原的落日每天都是这样?”
简淮瑜把话题掰回来,转头去看橙红色的天空。
无垠的草原,是人类无法创造的景点,生灵将人类存在的痕迹隐藏。在这里渺小的生灵凑在一起,凑出让人记忆终生的夕阳。
河水在脚下奔腾,从远处的山巅向下,最终流进平原,雪水的冰冷在漫长的路途中失去原本的温度。
太阳一寸寸的下降,比城市里更慢,简淮瑜不知道光还会亮多久。
于是他偏过头去看江牧椿,又问,“夕阳会有多长时间?”
江牧椿斜坐在摩托车的座上,他似乎早已经习惯了草原的夕阳。可江牧椿的视线从广袤的天地移开,最终落回他的脸上。
简淮瑜看到江牧椿笑了,他站在阳光里。光为他镀上颜色,他突然觉得摩托有些碍眼,江牧椿身边应该站着一匹马,一匹属于草原的马。
江牧椿却突然伸手,挡住落在脸上的阳光,摇头:“我不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落日,更没有回来了。”
“嗯?”
简淮瑜有些惊讶,转念又觉得正常,他是外来的人,江牧椿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人。
他坐在草地上,打开小提琴的盒子,木质的琴面被染成金色。简淮瑜扣开琴盒的侧盖,紫色的丝绒袋静静躺在中央。
抽出袋子,一把崭新的口琴从中间滑出。
漆面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最初他只是因为哥哥拉琴。他感兴趣听了几节课,老师发现了他的天赋。
他开始练琴,一练就是数年,6岁,小小的人在琴房里拉了一天又一天。
上天真的给了他顶级的天赋,不止是小提琴,弦乐、弹奏乐、每样乐器他都喜欢。可偏偏在16岁那年,他发现比起练琴他更喜欢写曲子,写词,去唱那些他创作出来的歌。
后来,他放下大多乐器,出道了。
每个人都说他的嗓子是上天给的礼物,他应该唱下去,他也是这样想的,只留下了弹唱的吉他和最初的小提琴。
寒来暑往,春去秋来,他不再练习其他的乐器。
他只需要知道乐器的声音,就足够了。
可简淮瑜却偏爱口琴的声音,悠扬,婉转,无法被拘束的旋律,虽然公开发过微博说自己喜欢,但他其实从来没有吹过。
因为吹奏乐不好看,没有人会喜欢站在台上鼓鼓囊囊的脸颊。
他认同了这个观点,但还是喜欢,想着万一能送出去呢,送给一个自由的人。所以他在琴盒里摆了一只口琴,不吹,只为了送出去,送给合适的人。
“送你。”简淮瑜把口琴递到江牧椿眼前,“新的,我没有吹过和你很合适。”
江牧椿愣了一下,伸手接过,拿在手里转了一圈。放在唇边,缓慢的曲调响起,比他弹得吉他好太多。
简淮瑜仰着头,呆呆地听着口琴声,喉咙微微滚动。
太阳已经落了一半,藏进雪山中,江牧椿微收下颌。风从他的额间吹过,他手握着口琴两端,绿色的眸子注视着奔腾的河水。
曲子很熟,小提琴必拉曲目——《鸟之诗》
他吹的很完整,毫不费力。
简淮瑜从取出琴,撑着膝盖中站起身,拧紧弓弦,在最后一个音节拉响琴弦。
江牧椿没试过合奏,那他就降调,降速,让口琴维持主旋律,让琴合着水流的奔腾。
这对他来说很简单,可却在曲调快要结束的时候江牧椿放下了口琴。
“拉完吧。”江牧椿轻声税。
他看着简淮瑜站在光里拉动琴弦,在天地间,肆意张扬和初见时相同。
江牧椿想起第一次在屏幕里看到对方时的场景,那时的简淮瑜还没有唱歌。
视频发在贴吧,他无意间点开。
画质模糊,音色清晰。
青年站在夕阳里,相机被摆在地面。小小的屏幕里,青年拉着小提琴,一首一首每天都会更新。
他看不清对方的脸,却能感受到热爱。
那时的江牧椿刚刚接触马术,他喜欢在马背上的感觉,江牧椿觉得视频里的人和自己一样,有很喜欢的东西。
可马术太难,高头大马,十二三岁的少年,骑一圈胯骨都快碎了,他家不需要江牧椿成为专业的运动员,没有强迫他,随心就好。
但他不想放弃,拿着视频找到了父亲,他问爸爸,视频里的乐器是什么,会不会很难。
他得到了答案,小提琴是最难的西洋乐器。而这个少年的名字,他父亲也告诉了江牧椿,少年叫简淮瑜是简家的小少爷,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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