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真相(1 / 5)
我第一次听见梅玲的声音是进校门的那天。
梅玲是学校的广播员,从喇叭里传来的声音柔美温和,略带些低沉,听起来让人昏昏欲睡。我就想这个女孩一定长得很娇小,一定是南方人。
那天是新生报到的日子,我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经过学校的广播室去破旧的宿舍抢占自己的地盘。在高中的住宿生涯让我知道在宿舍里霸占一个有利的位置对漫长的大学生活到底有多重要。
所以我只是匆匆地朝广播室里瞄了一眼,我确定坐在那里的一个穿粉红连衣裙的女生就是她,只不过那张脸我始终没能看清楚,因为相比于满足我的好奇心,拥有一张靠近窗户的下铺对我来说更实惠。
但那个声音牢牢地被我的耳朵记住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寝室起得最早的人。当然并不是我有早起的好习惯,我其实很懒,懒得甚至有时候去厕所都会不带草纸,这一点我同寝室的室友可以作证,他曾经无数次不厌其烦地给我往厕所送纸巾,代价是每次两元钱。
我早起是因为每天早上她的广播,那个时候正是我最兴奋的时候,不管是因为憋尿还是憋精总之我一定是一柱擎天,我面带微笑边起床边在脑海里意淫那个吴音侬语,乘人不备的时候还会用力搓一下自己那根久疏战阵的狼牙棒。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我有了第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不是梅玲,男人的第一个女人通常都不会是他想要上的那个。确切地说那会儿我还没有要征服的目标,就像一个扛着锄头走进皇陵的乡巴佬,看见棺材板都想要抱回家里藏起来。那时的饥渴现在回想起来是那么的不可思议,好像端着枪突然手抽筋的士兵,随时都有走火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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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个女人是C教授的老婆。
霸占我处男的那一年她四十一岁,熟的如同被人遗弃在秋天的西红柿,变成了黑紫色却没人肯摘。可笑的C教授居然跟我的学习没有任何关系,甚至他的课我都从来没有听过。我去他家是因为被他抓了壮丁,抬一架Sidney &;Wi lliam牌子的钢琴到他五楼的家里。她那个穿着吊带背心的女儿兴奋得一脸红潮,几乎要趴在钢琴上让我们一块往上抬了。
楼道很窄,我们要把钢琴立起来才能过去,C教授就说艾红你来帮把手扶一下。艾红就是她老婆,一个像钢琴一样优雅的女人,屁股好像钢琴弯角处的弧线那样浑圆蜿蜒。艾红就站在了我身边,贴得紧紧的,把一只手上的三根手指搭在琴身上,满脸关切地跟我们说小心点小心点别磕碰到钢琴了。
我撅着屁股摩擦着她的大腿往上使劲,眼睛却停留在他女儿裸露出半边的雪白乳房上,老二颤抖得好像自己抬钢琴的手。我想我一定有练习老顽童周伯通左右互搏的天赋,因为我可以同样一心二用边干活边用眼睛强奸那对兔子一样跳来跳去的奶子。我的老二磨蹭着光滑的琴身,每上一阶楼梯快感就增加一分,要是他家住在十三楼我相信我一定会在十二楼的拐角射出精液来。
所以我在放下钢琴的时候是微微弯着腰的,好像很累的样子。艾红就关心地问我,我想她只是出于礼貌的问问而已,并不想真正知道我弯着腰是因为那东西翘起来了。我就也礼貌地说想上个厕所,来这里之前喝的水太多了。
大家都在赞美那架钢琴,我则在厕所用滴滴答答地水声赞美马桶,之所以说滴滴答答是因为其实我没多少尿,那根硬邦邦的凶器用哭泣向我表达着想上战场的决心。我就用手安抚了它一下,当然安抚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儿。所以说细节决定成败,我就是不注意细节的人,这和我的懒惰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忘记了或者是懒得去反锁厕所的门,艾红就那么轻易地进来了。
我想她可能是要把手里的毛巾湿一下,用来擦拭那架被我们无数双手蹂躏过的名牌钢琴。她大概以为我早就撒完尿出去了,完全没有想到我正在无耻地蹂躏着一位陪伴了自己许多年的兄弟。她就是在我那位兄弟忍无可忍将要爆发的时刻进来的,那时候我正眯着双眼,回想着她女儿养育了多年的兔子,想象着那对雪白的兔子被自己捉住的时候怎样扭曲着身体拼命挣扎。
爱因斯坦有个着名的相对论,这在我没有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但是直到那天在她家的厕所里我才更深刻地体会到了相对论的精髓:时间是会在两个都很尴尬地时候停止。
如果掐着表算的话那一刻也许不会超过一秒,一秒钟是个什么感念呢?也就是风吹起女孩的裙子的时候你飞快地瞄一眼的时间,惊鸿一瞥,你会觉得意犹未尽期盼续集,尽管那个作者反复重申不再写了。
艾红就和我面对面站着,好像一对难舍难分的情侣。只是我们这对情侣没有紧紧地拥抱在一起,而是中间相隔了一英尺又六英寸的间隙,也就是一条毛巾拉直的距离。
如果是C教授的话情况也许会不同,假设他没带眼镜的话就更幸运了,他那双接近八百度的近视眼可能不会发现我正冲着他家干净洁白的墙壁上撒着一种不是尿的液体。艾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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