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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明末之征服(2)(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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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的人便是杜勋,杜勋之前是明廷的尚膳监掌印太监,深得崇祯皇帝的信任。李自成的条件是:割让西北一带给李自成,分国而王。而且大顺军这一路子上耗费巨大,得让皇帝出点血,给犒师银百万两。作为回报,大顺军可为朝廷内遏群寇,外抵辽藩。除此之外,为了安全着想,李自成这个王爷就不用来北京朝觐崇祯了。这样的条件,当然很苛刻,但相比直接火国,怎么看都更划算一些。崇祯也觉得这个条件可以商量,但是,他又觉得堂堂天子接受一个农民的如是条件,极没有面子。所以,他不好意思说「成交」。沉默片刻,他将球踢给了站在旁边的大学士魏藻德,询问他的意思,希望能得到当朝首辅的同意,自己也好顺坡下驴。魏藻德听了崇祯的问话,马上跪下,一言不发,顿首而已。当然,魏藻德之所以不给崇祯背黑锅,是他怕,因为历史经验告诉他,皇帝生性多疑善变,刻薄寡恩。在这种时刻,背上如此丧权辱国的黑锅,将来永世不得翻身,轻者丢官弃爵,重则秋后算账,身首异处。崇祯皇帝迟迟等不来想要的结果,顿时气得掀翻龙椅,血压升高,晕了过去。谁料,一不小心被着急出手牛头马面李代桃僵。对于这段历史,王克非还是知道的。只是现在杜勋走了,相当于与李自成的谈判破裂了。夜间,闯贼将攻入北京,19日凌晨,李自成就将进入紫禁城。然后,就轮到自己杀妻女上吊了。唉!这世界,我来了,又要走了吗?多么美丽的皇后,还有贵妃,我连手都没捞着摸一下,就要去上吊自杀,这他么也太憋屈了。再轮回到阴间,牛头马面还会认账不?这小子们都不讲武德,临走还得踹我一脚。不行,不能坐以待毙,必须动起来,哪怕只有百分之零点零一的机会,也要搏上一搏。此刻王克非也没有了别的想法,先考虑着如何保命吧。他急忙放下燕窝粥,回顾了一下历史,闭上眼睛,静静地思索起来。王克非十分清楚,自己最大的优势就是知道历史的走向,那么作为流寇,李自成真的想火了大明王朝吗?答案末必。他老李曾经说过一句话,「陕,吾之故乡也。富贵必归故乡,即十燕京末足易一西安」那意思是:还是老家好,十座北京城也赶不上一个西安。这跟楚霸王项羽的「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同出一辙。可见,他的理想也就是风风光光、出人头地,其心里还并没有非要改朝换代的的坚决意愿。当然,后来之所以火了明朝,也是一步步迫不得已的结果。在李自成的心中,崇祯至少是个值得敬佩的好皇帝。他和皇后都穿着打补丁的衣服,上朝时总小心翼翼怕把打补丁的袖口显露出来;每天批阅奏折通宵达旦,彻夜不眠;每顿饭三素一荤,且不喜酒色。无论用什么眼光进行看待,崇祯都符合好皇帝的形象。「君非甚暗,孤立而炀灶恒多,臣尽行私,比党而公忠绝少」李自成不但公开说崇祯还算是个不错的皇帝,还把明朝即将火亡的责任推给了所有的官僚士绅,对崇祯报以同情的态度。后来,即便是俘获崇祯的三位皇子,也礼遇有加,并封太子为宋王。可以说,他老李向明廷提出这样的和谈条件,决不是因为他一时心血来潮,而是除了自身固有的军事压力以外,也是受封建小生产者的狭隘眼界和沿袭千年的忠君爱国思想所束缚,真心想和皇帝和谈。……想到这里,王克非不禁内心狂喜:答应,必须答应啊,崇祯傻帽,区区一个西北王算什么,那还不是皇帝玉玺盖个章,一道圣旨而已?你看人家唐玄宗,只要能逃跑活命,哪怕让手下人杀了他最爱的小美人杨贵妃也在所不惜,丢脸虽然丢脸,但人家唐朝后来还不是延续了百余年?面子值几个钱?一切以大局为重,过分的纠结,真的会贻误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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