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北电门房(1116-1120)(2 / 5)

加入书签

,久而久之很多人都不把这玩意当回事。

不过我们中国人一向信奉的就是先礼后兵,一般情况下都是先发律师函警告,被吓到了就直接认怂,没被吓倒死不悔改,那就去法院进行认可,然后发有效律师函,如果还是不当回事,死硬到底,那就直接用这种被法院认可的律师函去法院起诉,直接立案,由相关法院签发传票。

这个流程自然是非常繁琐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打官司的时间周期很长,不过这一次红星坞跟叶羽是直接跳过了前面的步骤,直接收集材料去法院起诉,因为证据非常充分,案件非常清晰明了,所以法院那边是很容易就通过了立案流程,成功立案。

根据我国的相关流程,人民法院立案后网上不能查到具体的案件信息。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立案之后,具体的案件信息不会公布在网络上,案件会开庭审理的,可以从网上查到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其他的信息无法查询,案件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案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会在网上进行公开。

同时这一次的法庭传票是故意寄到的刘亦菲工作室北京那边的办公地点,所以当那边的负责人收到传票的时候,原本应该比较隐蔽的这个消息是直接就被泄露了出去。

没办法,国内的很多电影公司明星工作室真就跟筛子差不多,不然你当那些明星的行踪跟一些隐私为什么会闹得众人皆知?所以网络上很快就爆出了相关消息,刘亦菲被诛仙剧组告了,而且还是电视剧的版权方文山告的她,据说两人还在剧组中大吵了一架,刘亦菲跟她妈妈刘晓莉是直接离开了剧组返回北京处理这场突如其来的侵权官司去了。

被起诉的原因很简单,跟联想那边在湖南卫视跟各大卫视播出的新广告有关,里面直接使用了诛仙电视剧的大量镜头,虽然只限于他们的代言人刘亦菲,但却涉及到了电视剧的版权方,摆明了就是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直接盗用电视剧里的镜头,严重侵犯了版权方的利益。

演员是演员,角色是角色,不是说你演了这个角色,这个角色的版权就属于你,你可以随便拿来用,这近乎算是正常人都能理解的逻辑,所以法院那边在面对这种起诉的时候也是直接就通过了,连调查都不需要调查,因为这是非常简单的侵权官司。

现在已经陆续开始放暑假了,全国主要的电脑城家电卖场,包括联想的各大专卖店都直接打出了印有刘亦菲饰演的陆雪琪写真,甚至还推出了所谓的诛仙联盟款,这些基本都是取之于电视剧里面的,因为刘亦菲压根就没有拍过这些,是联想广告部直接私自拿来用的,所以在不知道内情的情况下,版权所有方直接起诉刘亦菲也还算说的过去。

不过因为方文山跟刘亦菲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他们各自的身份名气,一时间自然是闹得很大,甚至是有不少不知道内情的人打电话过来说清,让两人都冷静一下,没必要因为这种事情直接撕破脸,而且这不是正要合作拍新电影吗?闹成这样新电影还怎么拍?不过也正因为很多人都以为两人已经彻底闹掰,所以不少早就是盯着这部新电影的女明星对于女一白玉堂是各种垂涎三尺,甚至是直接动身前往横店,想要接盘刘亦菲的女一,取而代之,甚至就连蔡艺侬都動了这方面的心思,还各种给刘诗诗做起了思想工作。

早就知晓所有内情的刘诗诗自然不可能答应,但也

没有透露,毕竟闹得这么大,做了这么多的准备工作,可不是为了炒作新剧或者新电影,而是打算狠狠报复联想一波,让联想跟它背后的那群混蛋知道厉害,別真以为挂了个“民族品牌”就真能为所欲为。

演员不等于角色2!“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

也就说,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

首先,应该保证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通知能够及时告知你们。

其次,法院立案后,会将法律文书送达被告,如你起诉时,所留被告地址不够详细,或找不到被告,该案将会被中止。

最后,亲自到法院问询案件办理情况。

”刘亦菲工作室现在的规模可不小,自然也是有长期合作的律师楼跟法律顾问,所以法律顾问是把最基本的相关流程解释了一遍,她给出的建议自然是庭外和解,因为这官司没得打,铁定会输,确实是侵权了,演员不等于角色。

“尽快开庭,证据我这边有,那些广告宣传图片不是我拍的,我甚至都没有接到过联想那边的通知,也就是说我直接是被联想那边所当枪使了。

虽然我是联想品牌的代言人,授予了对方肖像权的使用,但只限于我本人,不涉及我之前出演过的那些角色,同时诛仙文学作品的相关版权是在工作室,并不是直接在我手里,我跟工作室也没有得到过任何通知,某种程度上联想这一次是连工作室的权益也给侵占了,不知道这是否可以作为关键性的证据?”刘亦菲工作室的法律顾问叫做袁末,在业内也算是颇有名气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