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 / 3)
句:“谁送去的?”
知情人士也是同情冯美玲, 摇头长叹一声, 回答:“还能谁?她家那位薄情汉呗, 钱笙,钱老师。”
就是那个钱笙!
叶朵朵对他的名字,并没多大印象,但他的所作所为,简直禽兽不如,想不记得都难。
前脚才把前妻送去疯人院,后脚就迫不及待地又娶了一个,而且不是别人,是因为他的关系,冯美玲才收她为徒的杜云岚。
所有事一下就串起来了,都是钱笙一手策划,天大的阴谋啊。
冯美玲手把手将杜云岚带上大舞台,反观杜云岚怎么回报她的?不就是另一个林思晴吗?
而钱笙就是翻版陆时风,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更加可恶可恨。
作为局外人,叶朵朵都感到无比气愤,更别说当事人冯美玲,关在疯人院的那些日子一定很不好过吧?
风光一时的北城名角儿,居然沦落到那种地方,简直生不如死。
“叮铃铃——”
一阵车铃声将叶朵朵拉回现实,回头看到叶国伟推着自行车过马路,很快到了跟前,从车篮子里拎出一袋脆桃递过来:“工友自家种的桃子,我记得你喜欢吃。”
相较水蜜桃的软绵多汁,叶朵朵更喜欢吃脆桃,咬一口,嘎嘣脆,香甜嫩滑,不过北城很少有卖,她只在老家经常吃到,回城后吃过一次,她也只说过那一次,自己喜欢吃脆桃,没想到她爸都记住了。
叶朵朵接过桃子,冲她爸甜甜一笑,“谢谢爸。”
闺女笑起来太好看了,比他吃过的桃子还甜,叶国伟跟着笑起来,不笑的时候,古板严肃,一笑起来,慈祥可亲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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