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一阵白一阵(2 / 2)
不让她动手。
我瞧着时辰不早了,你总也不回来,赵锦宁微微笑笑,抬眼看他,表情一震,指了指他衣裳问道:你那里怎么弄的?又受伤了吗?
他身上还穿着宦官的衣裳,领口露出的白色中衣边上染上了鲜红,星星点点的洇到靛青圆领袍上一大片,明显是血迹。
李偃道:不是我的血。
赵锦宁不自觉咽了咽喉咙,谨小慎微的问:那是?
它的,李偃提溜起手中的死物到她面前,吃过兔子吗?
他手里攥着两只兔子耳朵,兔子耷拉着脑袋,肥嘟嘟的肚皮上满是血迹,显然早没了生气儿。
第一次杀兔子还不熟练,他笑着说,等下我去剥皮,这兔子毛还不错,留着你可以做个手袖,冬天戴不冷。
赵锦宁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赵安宁的宝贝兔子。那年高丽岁贡,额外敬献了这只稀有品种兔子,和一只白犬。
长幼有序,爹爹让赵安宁先选,赵安宁选了温顺的兔子,那只凶巴巴的白犬就留给了她。
上月初,小白溜出去找吃的,到了晚上就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太监拖着扔进宫门内,告诉她:这小畜生在御花园惊了大公主的驾,还险些将公主的爱宠咬死,皇后娘娘口谕恶犬留不得大公主心善,特地让奴婢们送还给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