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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啊那剑变成了少年的床前明月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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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情刀伤人命,伤人者不留命。

绮情天夺回薄情刀,斜劈而下,刀锋刎颈,仅一招,便见虬髯大汉人首分离,鲜血淋淋的头颅应声落地。

百里飘踪的性命危在旦夕

……

绮情天的内心很清楚:百里飘踪死不了的

薄情刀原本是天地初开,诞生于洪荒的不催铁,与天地同寿,无坚不摧,此刀不同寻常,出身于妖魔界,伤魔,却更伤人。百里飘踪被它刺了一刀,血肉之躯受损倒在其次,令人头疼的是,魔气侵入五脏六腑,轻则一生陷入沉睡,变成活死人,重则血肉溃烂,化为白骨。

魔气一旦入体,如毒药蔓延至全身,深入骨髓,且无药可解。

换作旁人,那是必死无疑,但百里飘踪命好,师尊是近神人故神雪,神通广大,师父是天下第一剑李剑钝,修为深不可测。

龙虎仙门历经千年,有两件宝物流传于世,一是掌门故神雪,二为紫微神卷。二人守阵,紫微卷开,能起死回生,洗掉百里飘踪身上薄情刀留下的魔气。

此阵奇特之处在于,需要两名实力相当的修士,守住一阴一阳两处阵眼,且要守二十八天。

绮情天心想:为救百里飘踪,李剑钝与故神雪只能入阵,这二十八天的时间,足够了。

离开九天神宫时,踏入星阵的李剑钝身形微顿,凝眉侧目而来,瞳孔漆黑深沉,犹如无穷无尽的深渊,与绮情天的目光相撞,如萤火落深渊,要将他吞噬一般。

猝不及防地对视,仅一眼,就令绮情天毛骨悚然,忙心虚地移开了目光,逃命一般飞快地离开了。

之后,他找到代掌门,称洛水花城有一名花,月见琼花,食之能祛邪除秽,对百里飘踪的伤大有裨益。

代掌门一声:

“允你!”

绮情天如蒙大赦,心想这鬼地方再也不回来了,连夜收拾好行李溜之大吉。

……

……

洛水花城建在洛水之上,洛水流金飞阁流丹,远远望去,宛若一朵富丽堂皇的黄金牡丹。

城内繁花似锦,人面桃花相映,美人艳如桃李。

远道而来的绮情天坐在一家金碧辉煌的酒楼大快朵颐,雪白道袍,一支碧绿色的松竹青簪挽起如瀑青丝,眉眼若山水,唇如一抹朱砂痕,气质悠然沉静,如琢如磨,君子凭栏宛若兰花照水。

再看那年纪轻轻的公子身旁,坐有一位梨花般玲珑纤秀的少年,眉眼秀丽,玉鼻朱唇,如寒山薄雾,碎玉岚烟,眉间点点哀愁,面对一桌子的山珍海味无动于衷,这副茶不思饭不想的愁容,看得旁人心都要被揉碎了。

少年哀声问:“师叔,我们什么时候去拜会城主大人,求取月见琼花?”

“阿玉,我们刚到洛水花城,风尘仆仆,一身尘埃就冒然登门,有失礼仪。待我们洗去风尘,歇息片刻便速速出发。”

绮情天心说,真讨厌,这个桃英玉怎么跟来了。月见琼花只是个幌子,厌喜刀才是他真正的目的。

实际上,百里飘踪被薄情刀刺伤的真相迟早会被拆穿,他已经决定不回龙虎仙门了,一旦拿到厌喜刀,就马不停蹄地赶往佛乡。

因为归去来剑在佛乡

但有桃英玉跟着,他便不能随心所欲。

显然,单纯的桃英玉并不知道绮情天正为了如何摆脱他而苦恼,他只看见绮情天愁眉不展,立即善解人意地闭上了嘴巴,不再出言催促。

窗外桃花灼灼,洛水流金,车水马龙一派繁华盛景,四季花开如锦的洛水花城,这不是桃英玉第一次来这里,而是故地重游。

遥想当年,桃英玉的故乡是一处远离喧嚣,依山傍水的小村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男耕女织,安闲自在,直到一群穷凶极恶的妖魔逃到此处,一夜之间,活人变白骨,桃英玉侥幸活了下来,但是天寒地冻,大雪纷纷,身子骨本就柔弱的他,靠吃雪水苦苦支撑了半个多月,心灰意冷地想,与其活活饿死,倒不如跳进枯井里死掉了。

然而,走向枯井时,神仙似的哥哥比死亡先出现了。

那神仙似的哥哥,轻柔地抱起他,踩在飞剑上像画里的神仙那样飞了起来,北风像野狼在耳边咆哮,他藏在神仙哥哥的怀抱里,只感到暖洋洋的、香喷喷的,渐渐地,他的脑子晕乎乎的,身在天上,心也飘飘然起来。

神仙哥哥抱着他落到一个繁花似锦的金殿上,他以为是天上神仙住的神仙殿,后来才知道,是洛水花城。

从此啊,那剑变成了少年的床前明月光,画里的神仙是桃英玉画外的故乡。

“……百里……师兄……”

桃英玉黯然神伤,情到最深时,他也只敢低头亲一亲百里飘踪的衣袖。

无穷无尽的悲伤细细蔓延开来,疼得桃英玉渐渐喘不过气,又因彻夜未眠,心力交瘁之下,不知不觉间昏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一股热辣辣的气息喷洒在清寒似雪的容颜上,从额头滑到脸颊,狗舔一般,黏糊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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