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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卷_第两千二百八十章 第十三名(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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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飞跃入高空,来到了陆尘面前,直视道:“我叫金仲。”

说罢,俯视底下的众人。

众人皆是惊呼。

其实刚刚看到金仲出现,他们有些人都猜出此人是谁了。

现在听到人家承认。

一个个都往远处散去。

没有一个敢再叫嚣着说比武场半句不是。

陆尘大喜,道:“大家都散开,正好玄晶我就不给你们了。”

他之前答应过要把所有人押注的玄晶还给他们,意思是让这些人一起帮自己给比武场施压。

但是现在看来,这些人在看到金仲之后,都不敢和比武场作对。

那自己说的话自然就作废。

算起来,这些家伙可是押注了十万多玄晶。

还给他们自己也亏了不少。

所幸大家都是孬种,自己也不用破费。

众人听到陆尘的话,皆是苦笑、讥讽和冷笑。

“现在还提玄晶。”

“这家伙是个疯子财迷。”

“玄晶听着很多,真以为可以拿到手?”

“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认识金仲。”

“金仲,可是虚空境九重强者,凌霄榜第四十六。”

“他号称金宗主,是在凌霄城建立了一个金帝宗。其擅长金系属性,一拳可绞杀一座山。”

一些人开始为旁边的人解释。

有人不解:“绞杀一座山?”

但凡人一拳轰出,大多都称之为轰碎一座山。

可这人却说金仲是绞杀一座山。

如何绞杀?

“金系主杀伐,领悟到至高境界,一拳可以将空间都切割开来。绞杀一座山,便是拳中的金系切割力量,将整座山都切割成碎片。”

“天啊,竟可以这样。”

“何止如此。我听说许益曾经就和金仲切磋过,被对方一拳将他的神通击碎。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一人又道。

众人再度震撼。

许益虽然败给了陆尘,但陆尘也并非完胜。

现在冒出来一个金仲,一拳就可以击碎许益的神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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