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卷_第两千二百八十章 第十三名(3 / 3)
他飞跃入高空,来到了陆尘面前,直视道:“我叫金仲。”
说罢,俯视底下的众人。
众人皆是惊呼。
其实刚刚看到金仲出现,他们有些人都猜出此人是谁了。
现在听到人家承认。
一个个都往远处散去。
没有一个敢再叫嚣着说比武场半句不是。
陆尘大喜,道:“大家都散开,正好玄晶我就不给你们了。”
他之前答应过要把所有人押注的玄晶还给他们,意思是让这些人一起帮自己给比武场施压。
但是现在看来,这些人在看到金仲之后,都不敢和比武场作对。
那自己说的话自然就作废。
算起来,这些家伙可是押注了十万多玄晶。
还给他们自己也亏了不少。
所幸大家都是孬种,自己也不用破费。
众人听到陆尘的话,皆是苦笑、讥讽和冷笑。
“现在还提玄晶。”
“这家伙是个疯子财迷。”
“玄晶听着很多,真以为可以拿到手?”
“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不认识金仲。”
“金仲,可是虚空境九重强者,凌霄榜第四十六。”
“他号称金宗主,是在凌霄城建立了一个金帝宗。其擅长金系属性,一拳可绞杀一座山。”
一些人开始为旁边的人解释。
有人不解:“绞杀一座山?”
但凡人一拳轰出,大多都称之为轰碎一座山。
可这人却说金仲是绞杀一座山。
如何绞杀?
“金系主杀伐,领悟到至高境界,一拳可以将空间都切割开来。绞杀一座山,便是拳中的金系切割力量,将整座山都切割成碎片。”
“天啊,竟可以这样。”
“何止如此。我听说许益曾经就和金仲切磋过,被对方一拳将他的神通击碎。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一人又道。
众人再度震撼。
许益虽然败给了陆尘,但陆尘也并非完胜。
现在冒出来一个金仲,一拳就可以击碎许益的神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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