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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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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思沅听哥哥这样说,顿时放下心来,愉快挽住了兄长的手臂:“去吃sweet吃甜品呀。”

“嗯,上车。”

秦思沅坐上了秦斯阳的自行车后座。

恰是这时候,迟鹰和段乔俩人也骑着山地车从校门出来,正要衝下校门外的陡坡。

秦斯阳叫住了他:“迟鹰,我带我妹去吃甜品,一起吗?”

“没空。”

少年嗓音平静,眼神淡漠地平视着正前方,颀长的腿轻轻一蹬,山地车衝下了坡地,带起一阵清爽的夏风。

秦思沅担忧地问:“哥,你和迟鹰是不是闹矛盾了?”

“没有,他脾气就这样。”

秦斯阳也踩着自行车,按着刹车,缓缓下了坡。

秦思沅叹了口气:“这人…真的太难追了。”

“他对你不是挺礼貌,昨天你约他拍素材,也没拒绝。”

“虽然但是…关键…他对谁都很礼貌哎!”

秦思沅已经感觉到了,这男人外表谦和有礼,但内心却如覆着层层厚茧,谁都不能靠近。

他礼貌而疏离,与每个人都保持着如水的君子之交。

在他眼里,所有同学一视同仁,没有任何一个是特殊的,包括那样喜欢他的秦思沅。

这才是最让她意难平的。

没有人能真的走进他心里。

秦思沅眼睛泛酸了,靠着他的背:“可是哥哥,我真的好喜欢他哦,怎么办,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每天都想见到他,每天都想和他讲话,就连看到他搁在桌上的笔,我都会心跳加速。”

秦斯阳冷静地说:“别太表露了,男人不喜欢白送的。这一点,她就比你强。”

秦思沅知道他说的“她”是谁,不屑地轻哼了一声:“她算老几,也敢和我比。”

秦斯阳抿了抿唇,淡淡道:“苏渺可能有点自卑,但也不至于像你说的这样,她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硬气。迟鹰第一天就选她当同桌了,对她印象应该不错。”

“笑死了!”秦思沅冷道,“你在开国际玩笑吧,就苏渺这条件,我要是她,就离得迟鹰远远的,省得丢人。”

秦斯阳笑了:“也是。”

秦思沅搂着兄长的腰,自信地说:“我喜欢他,我就是要让他知道。只要我坚持下去,哪怕他是冰山也会被我融化的。”

秦斯阳还想说什么,但感受着女孩自信而阳光的情绪,最后也只是温柔地回了一句:“你说得对。”

自卑的人才会伪装。

秦思沅自幼万千宠爱于一身,她开朗乐观,生命中全是阳光,和那些在角落阴影里踽踽独行的女孩截然不同。

他要好好守护她,不让她受一星半点的伤害。

闲云堂在这附近很有名,是专业售卖毛笔宣纸的店铺,民国时期的老牌子了,店内也收藏了不少书法墨宝。

苏渺一进店门,就被悬挂在最显眼位置、装裱精美的一副墨宝吸引了。

这字极有骨气,笔走龙蛇,笔锋遒劲又洒脱,一看就是大手一挥、一蹴而就写成的。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苏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恣意不羁的大字,讚赏道,“好一个送我上青云!”

“小姑娘有眼光啊。”店主见她对这副书法感兴趣,笑意吟吟地走过来,“这副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

“这多少钱啊?”

“这副字已经预售出去了,不然您再看看别的?”

“我不买。”苏渺抱歉地说,“只是感兴趣,问一问,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店主倒也客气,说道:“这副字,预售价少说五位数吧,如果有多位客人挑中竞价,还能更高。”

“写字…也能这么赚钱吗?”

“写得好,当然赚钱了。”店主欣赏地看着面前这副字,“练书法的人这么多,能到这种程度的,万里挑一吧。别说,这笔墨的作者年纪也不大,将来啊…无可限量。”

苏渺点点头,她也知道,书法这东西,还真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功力,而且很考验心境。

像她,因为家里的条件,她一心只有高考,都没有时间练书法了。

艺术…都是富人的闲情,不是穷人的谋生之路。

苏渺也不再多问,来到笔墨区,挑选着毛笔。

果然如秦斯阳所说,这闲云堂的毛笔都是品质绝佳的好玩意儿,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还有上千的。

最便宜的基础款羊毫笔,都要一百二。

秦斯阳对这次语文作业完成的质量要求很高,但苏渺绝不会买这么昂贵的毛笔。

一切都要量力而行。

还是…去校门口的文具店看看吧,她那支羊毫笔用了一年多呢,也才30块而已。

这时,店主恭敬礼貌的声音传来:“您来了,这不就巧了,刚刚还有客人看中了您的墨宝,正和我说着呢。”

苏渺好奇地踮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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