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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280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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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长篇大论的分析之后便断言,阿毅这次应该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同样,阿毅侵犯三家公司名誉权的结论更是被各种疯传。

以至于现在,周毅的评论区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言论。

“我韩信贼六”:天天较真说要把人送进去,结果现在自己违法了就不说是吧?

有周毅的观众老爷问他到底是哪里违法了,就将自媒体的话搬出来。

“对于侵犯名誉权的认定……”

就是复制粘贴,某某专家说了,说是咋样咋样。

周毅评论区里法律方面的大手子不少,便也开始发长评来回复。

从名誉权的构成,到如何匹配现实案例,来进行说明阿毅并没有侵犯对方的名誉权。

只可惜,这么长篇大论的回复只得到了一个结果。

“你说的这都是些什么,人家是专家,你是什么,求求你不懂就别乱说好嘛?你行你上啊?”

这话把紫星耀月老哥气的差点爆炸了,他在圈外自然名声不显,但在圈内,虽然不如方大状那样,但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心里更是清楚对方很可能是个小屁孩,但还是被这句话给搞得心态炸裂!

当场就把自己的双证给拍了照片发出来。

“我不懂是吧?我都当律师十多年了我不懂是吧?”

而在此时,汉西省,一个小区内,刚刚上了高中的李梓浩看着面前的回复,感觉有点措手不及。

他就是网上的“我韩信贼六”,懂得不多,属于那种伪法盲。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的不是法盲,而是伪法盲。

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短视频等自媒体的发展,出现了很多看起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但其实却连半瓶子水都不算的人。

尤其是在法律领域,可能他只是偶尔在网上看到过某个结论,自己都没有去仔细分析,然后就可以靠着这个和人辩半天。

而且十分坚信自己看到的一定是正确的!

殊不知,网上的那些东西,很可能对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直接套娃了。

就比如目前司法界和法学界都有着很大争论的婚内强奸,尽管已经有过不少判例,但是对于丈夫是否可以作为强奸妻子的犯罪主体,依然存在着很多的争议。

是以,我们现在对于婚内强奸的判断,都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这个东西展开来说都可以完成一篇法学论文。

但是呢,在网上很多人看了一些一知半解的话就会直接断定,只要人家不愿意那就是婚内强奸。

在这个问题上周毅也和方大状探讨过,方大状当时举例子说了。

说张三和老婆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也按照法律规定领取了结婚证。

婚后呢,张三的老婆喜欢半推半就的调调。

就是要稍微反抗一下,然后会觉得更加刺激。

结果有一天,张三的老婆出轨了,然后不愿意和张三发生关系。

但是张三他不知道啊,那他没有调查过,咋可能知道呢。

所以他以为自己的老婆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半推半就,那好了,现在问题来了,张三这种行为,算不算强奸?

然后方大状还说,如果更进一步,张三的老婆平日里喜欢s,啊,喜欢捆绑,那么张三在这样的情况下,算不算强奸?

说实话,当时的周某人在听到这个例子后直接懵逼。

该说不说,法学人,其实有时候都挺骚的……

例子很极端,但是周毅再次明白了所谓的“以事实为依据”到底是什么,我们国家不讲判例,哪怕是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也是看情况。

书归正题,却说此时,李梓浩不知道怎么说了,他是没想到这个叫阿毅的up主评论区里真的有律师!

“你行你上”,亦或者是“你不懂就不要乱说”之类的话他在过去经常说,结果却不曾想,这次真的出现了一个“我就是行”,“我上我就是比他们强”的家伙,一下子懵逼了。

而且对方发双证都是有讲究的,下面一个手机,手机上显示的就是他刚刚的回复,两个证件就放在上面。

这种感觉,就像是你在某个游戏视频的下面见到有人装逼,说这打的是个锤子,然后你出言嘲讽,你行你上啊!

完了对方反手晒出了一张一区王者的截图,而且说了,欢迎挑战欢迎对线。

有心再想杠一句,但是紫星耀月却说了,你可以来找我验证真伪,我来提供食宿,或者你私聊我地址,我去找你。

说真的,今年已经四十多岁的紫星耀月是真的没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还会和年轻人一眼在网上对线。

可是没办法,对方的言论真的太让人生气了!

而在网上,类似的言论真的不少,蹭热度呗,我们也只是分析一下,并不是说你一定就是犯罪。

所以人家在后面都会来一句,这只是个人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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