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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第395节(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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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那就好办了,我们没有办法获取那些更加详细的资料,但是公安部门却有很多的办法!”

周毅想了想问道:“可是方大状,你也说了,人家用的是别人的身份信息,这如果是随便买的信息,怎么查呢?”

电话里的方大状笑了。

“这是你需要考虑的问题吗?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们现在网络技术手段的强大之处,在互联网上,凡是你做过的事,说过的话都是有痕迹的,而且这痕迹不会因为你删除相关信息跑路而消失!”

“你的设备信息,你发这些话时候的ip,等等等等,办法太多了……”

用方大状的话说,如果在网上套个娃那就没办法固定证据,没办法找到人的话,那就真的太小看现在的技术了。

所以关键不是能不能找到……

这就是方大状所说的关键,如果想找到对方,必须得把自诉转成公诉,如此一来,公安机关才会介入。

“那怎么才能把这自诉转公诉呢?诽谤案件应该不容易弄吧?”周毅再次问道。

“诽谤案件确实不容易转成公诉,毕竟我们的法律规定,除非是对社会秩序造成了很大的破坏,否则一般来说是不会转公诉的。”

“但是呢,如果我们把这个问题转化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的问题,就有办法将自诉转化为公诉!”

方大状开始了他的解释,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并不是犯罪,但是呢,如果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犯罪,那就要以犯罪论处,这一点,我们的法律有着明确规定。

然后呢需要明确另一点,诽谤罪是不是犯罪,当然是了啊,它告诉才处理的规定和是否犯罪没有关系,它就是犯罪!

那么关键部分来了,冒用他人信息进行犯罪的,以犯罪论处,好了,既然诽谤罪是犯罪,那对方冒用老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犯罪,那肯定是构成犯罪的。

到了这个时候,被害人是谁,被害人是那几位老人,他们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且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就是犯罪,他们去报案,那就是公诉案件,就必须给他们一个交代!

这里面存在着多个法律关系,以周毅和方大状的本事,通过法律只能找到老人,尽管对方是老人,但该起诉还是得起诉!

这是法律规定必须要走的程序,走完了这个程序,接下来就是老人证明他没有发表那些言论,这需要人家自己证明嘛?

不需要啊,人家去报警,这时候就是相关部门介入的时候。

至于说检察机关直接将诽谤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那是有可能的,但是可能性太低了,没有形成巨大的舆论热点,没有对网络秩序造成破坏,那基本上是不会转的。

周毅听的眼睛开始冒蚊香圈了,下意识地说道:“那这对那几位老人不公平啊。”

这确实是很重要的一点,将心比心,你好端端的哪天突然被人提起了刑事自诉,一个不留神就得去坐牢,那你会是什么想法?

从法律上来说好像没问题,但我们在生活中不是只讲法律的,只讲法律,那是人渣。

“对啊,这就需要你来做了,我们先和他们商量好了,然后来起诉走这个法律程序。”

让很多不懂法的人看起来好像起诉这一步有点脱裤子放屁的感觉,但这是必须要有的程序,没有这个程序,你无法确定诽谤罪。

而且也不用让判,因为这案子很不好赢。

但是不需要等着判决,应诉了就可以让对方来报警,因为对方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好吧,周毅总算是明白了,不过这也正常,法律上的事交给方大状,法律外的事,他周毅来处理!

“另外,我们还得去找平台!”方大状再次开口道:“我之前说我们得举报,留下证据,你不理解对吧,就是要用在这里的。”

一般来说,我们的法律并没有严格规定平台的审核义务。

平台只是一个平台,所有人都可以在上面发表言论,平台并不是说要对上面的所有言论负责,否则,那各大互联网平台的法人代表早就进去了……

但是呢,当你向平台举报某某文章或者视频对你造成了什么危害之时,平台就必须得进行审核,这就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关键点。

说穿了其实还是程序的问题,你可以说投诉没用,但你必须得先去做了,才可以说,才可以将这个东西当做证据!

前提是你提交的侵权证据必须得明确。

我们发现对方有诽谤行为而且情节严重,所以我们提出要让平台删除,可平台却说对方的话并不存在违规的情况,那这种时候,你就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责任了!

人要送进去,钱也得找补回来一点,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方大状这边整理固定证据去光明区法院开始起诉,而另一边,周毅则开始联系那有可能被冒用身份信息的几位老人。

之所以说有可能,是因为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之前,不能确定,因为有可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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