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 / 3)
谢鹏锐吓得立时捂住裤腰带,见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便不敢再多停留,更不敢跟她多吵,只小声骂了句‘疯女人’便灰溜溜地跑掉了。
一大早便围观了这么一场好戏的何春桃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当即讽刺道:“李掌柜可真是好胃口,连这种下三滥的货色都下得去嘴!”
李红杏听了这话倒是没有生气,而是叹了口气道:“没办法,谁让探花郎被你给抢去了呢?我寻思着,睡不到探花郎,睡个探花郎的弟弟总行吧?可谁知道,这探花郎的弟弟竟然是个不中用的。哎,你家那探花郎,总不会也不中用吧?”
何春桃不过随口奚落她一句,竟被她三言两语绕回到她自己身上了,这李红杏,还真是半点亏都不吃。
“想知道?你自己试一试不就知道了么?”何春桃说完便转身回了屋。
一大早被他们这么一闹,她连包子都不想买了,自己在家煮锅清汤面吃得了。
李红杏盯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其实谢鹏锐虽然不怎么中用,但也没有她刚才说得那般夸张,她之所以那么不留情面,自然是因为谢鹏锐惹火了她。
昨晚她和谢鹏锐春宵一度,不仅是看在他长得还算俊俏的份上,更多的是因为,她太想知道何春桃跟那探花郎从前的故事了,这才在谢鹏锐来酒馆勾搭时留了他过夜,为的就是从他口中探听一下何春桃往日的经历。
偏那谢鹏锐是个急色鬼,酒量又浅,一通欢好后什么也没说便昏睡过去了,直到今天早上醒来,才告诉她,何春桃原先不过是他大哥院里的一个厨娘,却痴心妄想趁他大哥醉酒爬了床,最后被杖打一顿发卖出府了。
谢鹏锐说完还撺掇她,把何春桃原先不过是个爬床丫鬟这件事抖搂出去,让她没脸再在这个镇子上待下去。
她李红杏与何春桃再不睦,也做不出这么没品的事儿来。
这雁归镇紧邻边关长年战乱,如非不得已,谁会跑到这儿来安家?她敢打赌,这雁归镇上的人,多半都有点不光彩的过去。
谢鹏锐那怂货,想找何春桃的麻烦,自己不敢出面,反倒来怂恿她,也不想想,她李红杏是这么好利用的人么?
对付这种既不中用又只会在背后耍阴私手段的小人,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当众让他出丑。
今日闹了这么一出,至少短时间内,谢鹏锐是不敢再在雁归镇露面了。
至于何春桃,往日看她总觉得虚伪,如今才知,原来她也有过那般不堪的经历。
亏她还一心想知道她和那探花郎有什么风流韵事爱恨情仇,没成想,竟是这么桩子事。
这何春桃往日里看着精明,如今竟这般犯傻,一个曾经把她杖打一顿发卖出府的无情旧主,不报复他便罢了,竟还借他银子收留他当跑堂?
换做是她,早就一扫帚把人扫地出门了。扫地出门前,且得赏他两个大巴掌!
还有那探花郎,看着倒是温文尔雅气度不凡,心肠却是够狠的,把人睡了不说,还要杖打一顿发卖出府,这是哪门子道理?
这么一想,何春桃也挺可怜的。不过,可怜归可怜,不代表她就得先向她低头!
谢霁庭为了错开馨如她们用早膳的时间,今日特意来得晚了些,路过包子铺时还进去买了个馒头当早饭。
因着来得晚,也就错过了谢鹏锐当众出丑一事,只觉得路上许多人看他的眼神都有些怪异,进了食肆,发现掌柜的看他的眼神也有些奇怪。
他正疑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时,肉铺的焦屠户便送肉过来了,昨日焦屠户送肉过来时,他正好去了医馆,今日撞上了,便赶紧帮忙搭了把手。
何春桃见焦屠户按照惯例帮她把猪肉羊肉分部位剁好了,肉也都新鲜,便数了银钱递给他,感谢道:“辛苦焦大哥了,总是帮我把肉剁好了再送来,省了我不少功夫。”
“跟大哥我还客气啥?”焦屠户爽笑一声,又道:“再说了,你要是每天自己剁肉把手给剁糙了,我不得心疼死?你这双手这般细嫩,我摸还没舍得摸一下呢!”
何春桃闻言当即啐了他一口道:“你倒是敢摸一下试试!”
焦屠户嘿嘿一笑:“不能摸,我还不能想想么?”
“去去去,回去杀你的猪摸你的猪蹄去。”何春桃把焦屠户赶走,一回头,却见谢霁庭脸色极为难看地盯着焦屠户离开的方向。
何春桃还从未见过他摆出这种脸色,不免好奇道:“怎么,焦屠户什么时候惹到你了?”
谢霁庭将视线收回,抬眼看向她,问:“你就任由他这般对你?”
何春桃愣了下,才反应过来,他脸色之所以这么难看,竟是因为焦屠户刚才对她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荤话!
想想也是,她是在市井里待惯了的,对这种市井汉子调戏女人的荤话见怪不怪,只要不太过分,便都可以当耳旁风。
但他却是长在高门大院里的贵公子,自幼学的是诗书礼仪,在他眼里,这几句荤话恐怕不止是简单的调戏,还是对女人名节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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