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1 / 2)
阿钧是猫猫的铲屎官,猫猫当然是最最最喜欢他的人啊!
为阿钧生,为阿钧死!
那个小女孩,怎么比地过本喵呢?
只要她还是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人就好啦。
这么一想,陈语菲又开心起来。
“嗯,我希望阿钧是一个受人欢迎,被人喜欢的人。”
洛卿见她似乎想通了,也就松了一口气。
她希望,不管小丫头对阿钧是一种什么感情,现在也好,未来也罢,喜欢一个人是美好而单纯的,不能因为这份喜欢而有任何病态的曲解。
然而,洛卿还是不明白……
陈语菲对斐钧的喜欢,其实不是一种感情那么简单。
而甚至是一种信仰。
一种关于救赎的信仰。
斐钧,是她两辈子的信仰。
所以,她想要始终保持着这种‘信仰’。
不想被任何人夺走。
“菲菲,这个周末爸爸妈妈要一起出差,这两天你就在斐家,晚上也要睡在斐家哦,斐阿姨会替妈妈照顾你,你就跟阿钧一起玩,好吗?”
周五的晚上,洛卿收拾行李,翌日一早要跟丈夫一起去外省出差。
“嗯,爸爸妈妈外出要注意安全哦。”
小丫头乖得不行。
“真是个贴心小棉袄,爸爸去出差,一定给你带礼物!”陈浩宇抱着闺女,稀罕得转圈圈。
陈语菲:不喜欢转圈圈!
头晕!
傻爸爸。
……
翌日,周六。
王青娜嘱咐了斐钧陪陈语菲玩儿,自己就准备了食材,开始包饺子。
天气晴朗,微风习习。
楼下的花园里,熊孩子们几个几个的一块儿玩,只有两个小女孩玩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吵起来。
“你个小不点,你懂什么才是喜欢吗?”个头挺高,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女孩,指着陈语菲,“我都读小学了,你知道吗?”
编者漂亮的满头小辫子的陈语菲小朋友,不服气地回道:“我幼儿园学前班啦!”
“幼儿园学前班比我还晚一年,而且,我七岁半了!你才四岁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小女孩一扬眉,很不喜欢这么一个小奶娃,竟然跟自己抢斐钧。
斐钧是她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男孩子。
这小女孩是斐家的新邻居的孩子,今年七岁半,刚读一年级,叫姜月。
“我不是……不是四岁半。”陈语菲很不服气。
四岁半怎么了?
比岁数吗?
“我比你大,我我……我前世活了二十一岁!”陈语菲一扬下巴。
我很长寿的,你怕不怕?!
果然,小女孩皱眉。
陈语菲嘴角轻轻一扬,你怕了吧?
姜月瞪大眼睛,“你骗谁啊!每个人死了都要喝孟婆汤的,喝完就不记得前世了。”
“那我……我不是人啊。”小语菲疑惑。
她怎么没喝孟婆汤呢?
也不知道着孟婆汤是什么,好不好喝?
吃货的思路忍不住地就歪了……
“而且前世指不定我活的更久呢?不要拿前世说事。”姜月说道。
“反正我才是这个世上最最最喜欢阿钧的人,你不是!”陈语菲脸色一沉。
不管了,我要开始凶起来了!
姜月也不服输,“你个小奶娃,你才不知道什么叫喜欢。我喜欢斐钧,喜欢到可以为了他让我妈妈给我买很多很多件漂亮的小裙子。”
陈语菲:“我也可以!我爸爸很多钱钱!可以给我买更多更多更多……小裙子!”
姜月:“我可以为了斐钧每次努力考一百分!”
陈语菲:“我也可以!”
姜月:“我可以为了斐钧,把头发留长,长发及腰,你懂不懂?”
陈语菲小可爱:“我不懂!”
姜月下意识呛声回去,“我可以……啊?你刚刚说啥?”
陈语菲粉唇抿了抿,小胖手叉腰,大声回道:“我可以为了阿钧,去剪小光头!”
姜月闻言一怔,想起上次因为头上长了东西,为了做手术剪了光头,然后哭了一个月的表妹,顿时有些沉默了……
好一会儿,她小眼睛睨了陈语菲一眼,“……你有病哦。”
“哼!”陈语菲插着腰,凶巴巴的转身走了。
因为她已经吵赢了!
姜月还是不服,“你才不敢!女孩子才不舍得把头发剪短呢,别说光头了,你敢把头发剪地跟斐钧的一样短,那我就认输,我就承认你是世上最最最喜欢斐钧的人!”
陈语菲转过头,美眸儿看了她一眼……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菲菲。”
斐钧跟几个小男孩踢完球,气喘吁吁,“回家吃饭吧。”
他很清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