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 第149节(4 / 4)
过光,瞧的仔细。瞧着瞧着,纸上是大片殷红泅印开来,逐渐将一个亓字拼的完整。
是血,是那俩鲜卑人其中一具尸体的血。上半身染透,胸口处最浓,拖回来的时候已经凝结成黑褐色了。
人的头被砍掉,血应该朝着身子相反的方向喷洒。就算是先割喉,再沿着伤口由上到下,从浓到淡。比如另外一具,就很正常,一眼就能瞧出是因为脑袋分家而丢了性命。
但那具,也是脑袋咕噜噜打着滚,便少有人去看其他伤口。人都死地透透的,死因也很明确,不外乎被羯人使了绊子,多看也没意思。拓跋铣现在想起来,是猛然间醍醐灌顶。
脑袋没了会要命不错,但那个人只怕先是死于心脏被人捅了个窟窿。可这窟窿外伤口细小,草原上的人惯来不注意这种微末功夫,谁也没去查看。
所以,是什么东西,能将人的心脏捅出个微乎其微却又致命的窟窿,还能将人的脖子剁的如此好看?
原来这东西他居然是见过的,他见过一柄长不盈尺的中原汉剑,挂着一穗儿裂晶石在自己面前摇摇晃晃,那汉女灵动娇俏的喊“我的剑”,喊的张牙舞爪。
拓跋铣将信收回眼前,指尖用力搓了搓,又看了两眼,搁到一边。对着立在一侧的侍卫耳语了几句,那人便退了出去。转而又对着江府送信的俩人道:“你二人且等等,原是一封书信即可,如今还得替我带个物件儿给你们家薛姑娘。”
那二人眼里狐疑甚浓,却不便多言。只点头称了是,又被拓跋铣遣到一边吃茶。
片刻功夫,先前退去的侍卫捧来一副笔墨合着一个粗木盒子。拓跋铣顺手接了,捏着笔居然像模像样,看字迹,显也是下过不少功夫。写完后,一并塞进盒子里,又用了羊脂凝成印封在盒子开口处,方交道二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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