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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瘟神登场(2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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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他们接的吧,我忙着修那台皮卡没注意。”

“这车得挺贵吧?”都琦爱不释手地摸了摸车把,又顺着流畅的车身从前面一直捋到后头,好奇地问:“不过我看它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啊?送来修理什么地方?”

“我看一眼去。”常河被他说的也好奇起来,遂去柜台那里取来登记表,看了两眼后答:“没什么大毛病,就是有一侧的灯坏了。”

都琦“噢”了一声,围着那车绕了又绕,忽然开口说:“哎,哥,车钥匙你有吗?这车能不能借我开两圈过过瘾啊?”

“啊?”常河下意识地看了抽屉一眼,发现车钥匙确实在里面。“这……别了吧,一旦磕了碰了,咱俩谁都赔不起啊。”

“哎呀,不能的。就在外面那条大道上跑两圈,能磕到哪儿啊?”三两步跑到柜台前,都琦小狗似的眼巴巴地望过来。“你要不放心的话……那你来开,我坐后座,行不?”

按理说,客户的车子是万万不可以乱动的,即使不出事,被人知道了也是挺跌信誉的一件事;可是理归理,修车行里的伙计,哪个不会对豪车靓车眼馋啊?趁客户不知道的时候,借出去兜个风过个瘾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几乎算是业内默认的潜规则了。

想着以自己的开车技术,带都琦出去转两圈应该也没啥大问题,反正一会儿爽过了就送回来,谁也不会知道。于是常河点点头,把车钥匙从抽屉里拿出来抛给都琦,嘱咐道:“你先把车推出去,我锁上卷帘门。别自己瞎开,等我一起,知道吗?”

都琦接过钥匙,乐得眼不见牙,连连点头。

跨上那台拉风的摩托,常河转动车把,大声对身后的都琦说:“头盔带好,坐稳了!”

然后,伴随着一声低沉的轰鸣,闪着银光的车子如子弹般在大道上飞驰起来。

“哇吼~好爽啊!”都琦坐在后座,一手揽住常河的腰,一手忍不住兴奋地挥舞起来。“好车就是不一样!听听这声儿,太他妈销魂了!”

常河在头盔里暗自咧开嘴,虽然没有开口说什么,但心情同样很兴奋。男人对车子的热爱仿佛是写在骨子里的,哪怕这车不是他自己的,哪怕他这辈子都未必能买得起这么一台摩托,但此时此刻,他能握着车把、听着发动机的嘶鸣,在大街上肆意地绕上这么几圈,就已经足够快乐到家了。

上车前说好的只在附近的街上绕几圈就回去,但屁股真坐上车子,感受着风呼呼吹过耳边的动静,两个人不约而同的改变了主意,乐颠颠地向着远处疾驰而去。

等到他们享受够了,月亮早已挂上夜幕。两个人又冷又饿,没力气再大老远开回去送车,于是就近找了一家烧烤店,坐下来大快朵颐先。

都琦显然是饿得狠了,十几串羊肉串眨眼之间就只剩了钎子,满满一碗疙瘩汤也是几口就下了肚。常河一边啃羊排一边没忍住笑出声来,戏谑地叫他悠着点吃,当心把肚皮撑爆了。

“哎,哥,你是不知道,我这阵子真的是穷得快啃树皮了。”毫无形象地张嘴打了个饱嗝,都琦拿起一穗烤苞米,长吁短叹道:“之前我不是说过么,吴老三被赶走之后,这片的场子就都归薛哥管了。但是薛哥他不是一个人来的啊,他手下也有一帮子弟兄得安排差事。所以现在呢,就是嫡系吃肉,旁系喝汤,我们这群小喽啰,能跟着闻闻味就算很好了。”

常河咽下一口肉,摇摇头叹道:“所以说啊,在哪混都得抱好大腿才行,不然没什么出路。要不然你也先凑合找个工打着吧,挣一天算一天的,先解决温饱问题嘛。”

都琦眨巴眨巴眼睛,啃着苞米粒没说话。

常河还想再发表几句高论,却忽然听见外头一阵吵嚷,似乎是有两伙人不知怎么的打起来了。

一开始,店里头的其他人还都在乐呵呵的看热闹;可是渐渐地,随着那两伙人战斗升级,战场也逐渐转移扩大,酒瓶碗碟四处乱飞,一个不小心就有被误伤爆头的危险。于是大家顾忌起自己的安危,饭也不吃了,账也不结了,纷纷作鸟兽散。

常河和都琦因为以前没少看人打架,甚至自己也参与过不少次,所以倒没有那么慌张,只是见有机会名正言顺的逃单,便也乐得捡便宜,趁店家乱成一团的时候也穿上外套跟着众人向外跑去。

刚刚跨出大门,两人便看见马路边上停下一辆悍马。车门气势汹汹地打开,几个大汉拥着一个高挑的青年从车里跳出来,面目是一水儿的凶恶,其中数那个青年最标致但也最阴沉。

这烧烤店门前好死不死的恰巧有一道台阶,那青年杀气腾腾地顺着台阶往上走,而常河携着都琦正在下台阶,所以不可避免的,两组人几乎是肩膀蹭着肩膀的错身而过。

早在车门打开的一刹那,常河便认出那个戴着黄色墨镜的青年正是薛南珲,可是前有狼后有虎,这个时候也不能再转头回店里去了,所以他只能一边暗骂倒霉一边极力地垂下头,装作不认识对方的样子,并期望对方也不要注意到他。

然而事与愿违,尽管他把脑袋垂得快要贴上胸口,可是在擦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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